但是我知道,七年的时光太过漫长,我终究代替不了她。
你为什么来上海?
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,简单来说,是因为一个人,两个字,何遇。
何遇是我从读书开始就喜欢的人,在上海工作。于是,毕业以后,我一个人拎着两个行李箱来到上海找周橙。
对,不是何遇,我没打错字。不过别误会,周橙不是我的男朋友,也不是我的暗恋对象,更没有欠我钱。他是我的发小,高中毕业以后,我去上了大学,他来上海打工。所以我来上海第一件事,就是去找他。
四年未见,周橙比之前黑了好多,他旁边还坐着一个模样清秀的姑娘,笑起来温婉可人,叫孟冰。
周橙最初来上海的时候机缘巧合去做了群演,后来混了几年,按他的说法现在是金牌经纪人,演员供应方,也就是给各个剧组提供一些演员。
孟冰是周橙的女朋友,在一家服装店做店长。白天,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在高端奢侈的店铺里把每个顾客当上帝。夜晚,下班后坐地铁再转大巴两个小时回到自己租的破落不堪的小屋。
我暂住在孟冰租住的小屋里,这间房坐落在上海郊区,共有四间,其中一间还是客厅改造的,住了四个不同的人。
孟冰说,住在这里大概快一年,其他三个人基本也没见过几次面,大家都忙,工作时间也都不一样,日常也不联系。
我在这个小屋里住了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,白天去面试,晚上改简历。可是,投出去的简历大多都石沉大海。
周橙说,林七七,要不你先跟着我做群演吧,上海生活成本高,压力大,先挣个钱再说。
我说,就我这样,可以吗。
周橙说,跟着我,可以的。
周星驰的《喜剧之王》里讲过小人物的艰辛,跟底层群演的生活相比着实相差不多。工资最低的群演一天只有几十块钱,还要导演随喊随到,有时候还要熬夜一直拍到凌晨。
我跟着周橙还好,没有从最底层开始做起,剧组里的人都很照顾我,偶尔还能有点台词。初出茅庐,我对于剧组的一切都很新鲜,能看到导演剧本摄影摄像道具置景,明白一出戏是怎么拍摄的,幸运的话,还能看到自己喜欢的演员。
有了一些积蓄以后,我也打算从孟冰的小屋里搬出来,自己开始找房子,余笙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。
那天,我在网上偶然间看到了一条租房信息,地段又好,价格还便宜。于是,我添加了房东的微信,约好了看房时间。
那个地点离中山公园很近,房东在十字路口来接我,隔着红绿灯,我看着他从马路那头跑过来,穿着黑色外套,瘦瘦高高的。
他领着我看了一下房子,虽然不大,倒也还干净。唯一让我有点顾虑的是我从来没有与人租房住过,还是陌生人。
不过,房东说他经常不在家,房子空着也蛮可惜的。说实在话,我找房子住的时间倒不太多,大多数我都住在剧组里,唯一需要房子是为了行李有个存放地,回上海能有个落脚处。
于是,第二次见面的时候,我与房东签了合同。在落款处,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,余笙。
因为余笙经常出差,而我大多数又都住在剧组里,所以虽说我们住在同一屋檐下,可碰面的次数其实屈指可数。后来时间久了,我才大致了解到他的一些情况。
他喜欢画画,喜欢摇滚,喜欢摩托车。当余笙知道我是写故事的人的时候,第一次静下来,给我讲了他的故事。
他有一个谈了七年的女朋友,可是后来,还是分开了。
那时候我还年轻,跟其他人一样以为,七年的时间,浪漫的爱情会变成血浓于水的亲情,彼此交织在一起,不能分开。
于是带着点好奇,我问他,那你们怎么会分手呢?
余笙说,他们都希望能改变对方,可是却不想为对方所改变。爱情的最后渐渐地开始吵架,最后以她出国读书分手而告终。
这个世界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,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。
余笙问我,那你呢?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上海。
我说,我来上海是因为何遇。以前总觉得自己太过被束缚,感觉一生还是要有一次为了爱的人奋不顾身的时候啊。可不巧的是,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。标题回顾:老公每晚添我受不了 老公老是叫我含他下面 老公添我下边好刺激